乌兹别克斯坦当局计划对进口家用电器征收反倾销税,税率约为10%。建议将电气工程领域的大型企业和出口商纳入“授权经济运营商”名单。副总理扎姆希德·霍贾耶夫 (Zhamshid Khojaev) 领导的政府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第118号会议纪要对此作出了规定。
反倾销税是对以低于生产国国内价格的价格进口的进口商品征收的附加税,即采用倾销手段。 例如,2022年2月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对从乌兹别克斯坦进口的聚乙烯征收20.3%的关税,为期五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对来自中国的卡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关税完税价格的14.79%至35.35%,欧盟委员会对中国无缝管和轧制铝材征收关税。
议定书还指示海关委员会控制具体税率方法的应用(除了基本百分比税率外,还适用按数量计算的税率,例如对于进口窗式空调/分体式系统,采用按数量计算的税率)国内已掌握生产的电气和家用产品进口关税计算时,适用成本的30%,但每件不少于50美元。
海关当局还必须采取措施,严格禁止经技术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和标准的电气设备自由流通。
根据Uzeltehsanoat协会的提议,计划引入将电气工程领域的大型企业和出口商纳入“授权经济运营商”名单的做法。
授权经济经营者是指符合在开展海关业务时使用简化海关程序要求的法人实体所获得的身份。
来源:中亚经贸公众号